中西的收藏傳統|其他貴金屬|貴金屬|投資收藏

[內容提要]:一、中國的收藏傳統 禮器 中國的收藏大概是從5000年前開始的。我們會發現,在考古發掘出來的東西中,有很多重要的東西像青銅器、玉器,有很多鍋碗瓢盆——全是食器;. 石頭形似蛇眼、鳥眼、猴眼等,其收藏者想申報吉尼斯紀錄趙先生展. 國寶級稀世珍品,如今唾手可得!中國國家博物館為紀念建館八十八. l、應該先樹立一個A貨的概念。要想正確區別B貨、C貨,首先要. 主題收藏,收益更大 翡翠雖然稀少,但不是所有的都值得收藏,只. 日前在海口舉行的海南翡翠玉石鑒賞座談會上,出自省內各藏家的一.
    一、中國的收藏傳統
    禮器     中國的收藏大概是從5000年前開始的。我們會發現,在考古發掘出來的東西中,有很多重要的東西像青銅器、玉器,有很多鍋碗瓢盆——全是食器;當然還有一些是樂器。這些東西沒有實用價值,不是用來吃飯的,它們都是“禮器”。為什麼要有這些“禮器”呢?因為它是國之重器,尤其是鼎,比如說夏禹統一天下之後立九鼎,這九鼎就成了代表這個國家的神聖的合法性的象徵。這當然是一個傳說,但青銅器後來確實是作為一個國家的象徵,是古人祭祀祖先時必要的器皿,是不可或缺的。我們把這些東西,包括玉器,叫做“禮器”。玉器的傳統我們可以追溯到5000年前,比如說在浙江的良渚文化、東北的紅山文化裏面,都有大量的、極其精美的、令人歎為觀止的玉器,這是世界上絕無僅有的奇觀。這些東西是收藏的重要物件。     古物     其次是“古物”,古物這個觀念主要是從宋代開始形成的,宋代開始在某種意義上形成了對古代的強烈的興趣,尤其體現在金石學上面。我們知道著名詞人李清照與她丈夫趙明誠共同編過一本書叫《金石錄》,在他們的時代,人們把銅器、玉器,一定程度上還包括陶瓷器稱作“古物”,這本書就是李清照夫婦對一生收藏的“古物”的記錄和研究。“古物”主要是文人士大夫關注的對象,他們除了鑒賞“古物”之美之外,更關注它的真偽鑒定和它在歷史學、文獻學上的意義,正如李清照在《金石錄後序》中所說,收藏的目的在於“正偽謬,去取褒貶,上足以合聖人之道,下足以訂史氏之失”。到了民國十九年的時候,國民政府頒佈了一部《古物保存法》,裏面給“古物”作了一個近代的科學的定義:“本法所稱古物指與考古學歷史學古生物學及其他文化有關之一切古物而言”,這個定義大大擴展了“古物”的範圍,但作為學術研究的物件,它與傳統的“古物”概念一脈相承。     古董     到了明代,從“古物”的概念又演變出“骨董”,像著名畫家董其昌寫了一本書叫《骨董十三說》,裏面寫道:“玩古董有卻病延年之助,古董非草草可玩也,先治幽軒邃室,雖在城市,有山林之致。”為什麼叫“骨董”呢?據說是明代的時候,江南一帶的人喜歡做一種湯叫“骨董羹”,把很多東西放一塊同時烹煮,最後已經燒爛了,骨頭還在,這就叫“骨董”,基本上是一個把好東西留下來的意思。後來這個東西變成“古”——當然這兩個字同音——主要是到了清代的時候,清初就用很多復古運動,後來就演變為這個“古”,二字通用。到了乾隆年間又變成為“古玩”,這是跟古玩交易的集市有關係。這在以前主要是皇帝、文人士大夫之間的一種“清賞”,但到了清代就出現了大量的古玩鋪子,像琉璃廠這條街的形成就是在那個時候。總之這是“古董”。那麼,這個“古董”是什麼東西呢?它跟古玩、古物是相似的含義,但在“古物”中有一種相對客觀化的東西,比如在宋代的時候,古物在《金石錄》中是帶有研究性質的,它有一個考證什麼朝代、真偽以及它的史料價值。“物”這個詞它有一種拉開距離的感覺。當然古物同時也是好玩的清賞的物件,但我們要知道,在宋代時候已經形成了一種對古代東西的研究。後來學者比較喜歡用“古物”這個詞,老百姓比較喜歡用“古董”“古玩”這個詞,恐怕是有這樣一種對比在裏面的。     寶物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說法叫“寶物”,這當然是更民間的一個說法。“寶物”就是“寶貝”,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在這個觀念中有一個非常古老的傳統。“寶貝”之所以寶貴是來自于“貝”,“貝”不就是古代用作錢幣的海裏的貝殼麼?我們知道中國的主要文明是在黃河流域(如仰紹文化),在陝西、河南和黃河的中游,那個地方離海太遠了,有貝殼這些東西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它會成為交易用的貨幣。那麼“寶物”就是價值連城的意思,在語感裏我們就能感覺到“寶物”有一種經濟的價值在裏面。     比“寶物”更進一步,我們還有“國寶”的觀念——比如上海博物館曾經有“國寶”展,展出過《清明上河圖》等名作。但“國寶”不一定都指藝術作品,如我們的熊貓也是“國寶”。下面我們談到西方的時候,會發現一個特別有意思的現象:我們缺少一個“傑作”的觀念——就是以傑出的大師的作品作為藝術典範的觀念。換句話說,在我們的傳統裏,偉大的藝術作品與珍稀的動物物種,具有同一種價值。在西方也有一個詞叫trésor”,也就是“珍寶”或“寶藏”的意思,但它到了近代有一個轉化——把偉大的藝術作品從“珍寶”中區分出來,形成了“傑作”這個獨立的範疇。     文物     更普遍更流行的說法就是“文物”。這個詞基本上是在20世紀30年代才成為一個流行的詞。當然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尤其是“文”這個概念。最早的“文”是“紋飾”的意思,線條的交錯叫做“文”。在先秦的典籍中,所謂“文章”的意思並不是一個文本、一篇文章,而是“紋飾”的“彰(章)顯”,“文章”就是非常光彩照人的意思。“文物”的概念也一樣,它在當時首先是指一個典章制度。但它真正起作用是在20世紀30年代。比如1935年北平市政府秘書處編輯了一本書叫做《舊都文物略》,同年成立了北平文物整理委員會。後來成為新中國第一任文物局局長的鄭振鐸在1946年寫過一篇《敵偽的文物哪里去了》的文章。鄭振鐸任文物局局長期間,對新中國的文物保護事業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在他的帶動之下,他的一個學生謝辰生,於1982年參與起草了一個中國第一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這個法律于同年得到通過,並於2002年經過修訂通過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根據這個《文物保護法》的界定,“文物”就是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這樣一些物品,簡單地說,文物就是人類社會生活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跡和遺物。我們看看1982年和2002年的《文物保護法》所涉及的“文物”的範圍,它已經基本上包括了我們現在所說的文化遺產,尤其是物質文化遺產的這一塊。       二、西方的收藏傳統     把目光轉向西方,我們會發現,在世界範圍內,收藏的第一個重要的物件與中國的禮器、與一套禮儀制度和一套觀念形態的價值的體現物是十分相似的,是帶有宗教性的東西——在西方來說就是“聖物”,在世界範圍內來說就是跟宗教、巫術、圖騰、儀式相關的這樣一些物品。     聖物     要想理解“聖物”,我們首先應該區分兩個世界——一個“聖”的世界和一個“俗”的世界。例如在西方中世紀的時候,有一種東西被認為是最珍貴的——比如說一片小木片、一件破衣服,甚至於一塊人工做的、很薄的圓形的餅,它們被當作是最神聖的東西,被人們珍視、保管和強調。這是為什麼呢?如果不從兩個世界——也就是神聖的世界與凡俗的世界的差異出發來理解的話,我們是找不到答案的。凡俗的世界就是我們日常生活的世界,但是還有另外一種生活,也就是神聖的生活,它是一個地區、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一個最核心的價值的體現。一塊小木片之所以在中世紀會被認為是有價值的,以至於人們要用金銀、雕塑和最珍貴的寶石做一個盒讓你去看它,是因為那可能是耶穌上十字架的那個十字架上的一片聖物;一件破衣服之所以那麼珍貴,是因為那可能是一個重要的聖徒的遺物。只有在存在著一個不同於凡俗世界的神聖世界的前提下,我們才可以理解聖物的意義。     珍寶     西方第二類重要的收藏是“trésor”,也就是“珍寶”。它有點接近我們的“寶物”。“珍寶”也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真正的“財寶”,也就是歷代國王、貴族和教會搜集的各種價值連城的東西,如金銀、珠寶、首飾、工藝品,這些東西既來自于主人的訂購、臣民的供奉、貴族間的應酬往來,也來自於從敵人那裏掠奪的戰利品。這類“珍寶”到了文藝復興之後,逐漸演變為一種包羅萬象而又井然有序的“奇珍異寶”的觀念,就是各種奇奇怪怪的東西。與傳統的“珍寶”不同的是,對它們的收集主要是由好奇心驅使的。     古物、古董     在西方,同樣是從文藝復興到18世紀,興起一股重要的訪古探幽的熱潮,即對於古代希臘和羅馬的藝術品和古跡的搜集、整理、研究和保護,同時形成了關於“古物”或“古董”的觀念。西文中的“古物”(英文tiquity”;法文“antiquité”)一詞具有與中文的“古物”極為相近的語感——它們源自拉丁文的“古代”(ante)一詞,與中文一樣,都是對於“古代”與“古代”物品的迷戀。只不過中國的“古代”指先秦、漢唐,西方的“古代”專指希臘、羅馬而已。     與中國的“古物”觀念一樣,西方的“antiquité”也是學術研究的物件,是由學者的興趣主導的。事實上,十五六世紀的“古董熱”不僅是近代意義上的考古學的前身,而且也是“文藝復興”運動的直接組成部分。     傑作     到了18世紀開始出現了一個新的觀念,叫做“傑作”(英文:masterpiece;法文:chefs-d’oeuvre),也就是作為典範的大師的作品。“傑作”的意義在於,它與古典主義的價值觀相連,對時代的藝術風尚起一個規範的作用。“傑作”最初是從對古代藝術作品的收藏和研究中產生的,後來,它也包括義大利大師的作品和同時代的一切堪稱“典範”的作品。在古典主義的大本營法國,首先是美術學院和沙龍實施了關於“傑作”的標準。大師的作品往往都是古代的,而古代大師的原作留存極少,所以就會有複製品,也就是說,美術學院必須有一個擺放複製品的收藏空間,它首先是用來教學,用來給學生們觀摩和學習之用的——就像中央美術學院有一個大圓頂的展廳,裏邊就有許多從歐洲購買的石膏像一樣——這是近代博物館起源的另外一個重要因素。     文化遺產     根據1972年《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裏的說法,“文化遺產”就是從歷史、藝術、科學或人類學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une valeur universelle exceptionnelle)的“文物、建築群和遺址”。這裏,我們首先會發現,在世界遺產委員會對“文化遺產”的定義中,使用了“傑作”(即“突出的普遍價值”)的標準;其次,正如上文指出的那樣,世界遺產委員會關於“文化遺產”的說法,與“文物”一詞在中國的說法(根據1982年頒佈的《文物保護法》,“文物”就是人類社會生活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與科學價值的遺跡和遺物)
基本重合。     “文化遺產”的概念是西方人從他們的文化傳統中發展出來的新觀念——它的適用範圍,亦已擴展到了無所不包的地步——“不僅僅是歷史的、藝術的和考古學性質的,而且是民族學的、生物學的和自然的;不僅僅是物質的,而且是非物質的;不僅僅是國家的、地區的,而且是世界的、普遍的”。而在中國,隨著第28屆世界遺產大會於2004年在蘇州的召開,“文化遺產”“世界遺產”的觀念也一時成為大眾媒體競相報導的熱點,得到了廣泛的傳播。     但是另一方面,既然中國的“文物”觀念與“文化遺產”的觀念在所涉及的領域中基本上是重合的,那麼為什麼“文物”不能取代“文化遺產”的概念呢?換句話說,既有“文物”,又何必“文化遺產”?     這裏就涉及到這兩個概念的根本差別——不是在邏輯意義上,而是在社會學意義上的差別。因為“文物”的觀念從物件來說,更多的是指當下與我們沒有繼承關係的、沒有連續性的一種遺址或遺物狀態——即一種“物”的狀態;從主體來說,它更多地與學者的興趣發生聯繫——通過考證古物而獲取知識。然而,在嚴格的意義上,“文化遺產”不屬於學者、不屬於理智和知識的領域,它更多地屬於情感的領域。從這個詞的拉丁文本義可以看出,它主要涉及到一個人、一個家族乃至一個國家與其祖先的關係,涉及到身份的問題和與一個大的共同體的價值認同。也就是說,作為某個民族某個地域的人,是否可以有什麼東西來標誌他的身份?     這個問題在傳統社會比較簡單,比如那時有宗族制度——我生是張家的人,死是張家的鬼——這對古人來說是沒有問題的。再擴大一點說則是社稷,是這個王朝,最後就是天下。這對於西方人也好辦,正如在中國人是由家族或宗族制度來規定的,在西方,人則是由宗教來規定的。在17世紀之前,作為一個歐洲人,你是新教徒還是天主教徒,這是最最關鍵的差別;而在15世紀之前,則是基督徒和異教徒的身份差別,起相同的作用。     今天,“文化遺產”的觀念是在現代性的前提下,在法國大革命的最初的血與火中誕生的。作為現代性最充分的體現之一,法國大革命的理想不僅表現為要建立一個自由、平等、博愛的新世界;它的野心更在於,它要創立一種新的時間,一個人類歷史上嶄新的開端。這種新的歷史紀元的觀念,隨著1792年9月22日具有悠久歷史的基督教格裏曆的被廢除和一種嶄新的曆法——共和曆的推出,達到了高潮。     然而,與革命者的理性設想截然對立的是民眾的情感領域。對站在這個新的時間開端上的絕大部分人來說,由於擺脫了一切傳統身份的束縛,就像一個人失去了一切參照物一樣,他面臨著淪為徹底的虛無主義者的危險:如今,他需要新的情感安慰,那麼,該用什麼東西來標誌他的新身份呢?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了收藏、管理與保護文物與藝術品的“文化遺產”的法律與政策。傳統的名勝古跡如今變成了國家的財富,私人所有的藝術品變成了全民共有的“文化遺產”。在破壞了民眾對宗教依賴之後,“文化遺產”通過提供新的崇拜物及時填補了民眾的情感空白,成為國民共同身份的象徵。     中文中的“文物”這個概念之所以不能涵蓋“文化遺產”,理由也是在這裏:因為“文物”給人的感覺基本上還是一個物,它跟學者的態度有關,而它的語感則是冷冰冰的。而“文化遺產”由於涉及到“遺產”的傳承,雖然物件仍然是“物”,但“物”上卻帶著家族與祖先的溫度與氣息;所以它更多地屬於情感的領域,是大眾的、集體的,是屬於共同身份的問題。此外,我們現在的“文化遺產”觀念不僅指物質文化遺存,而且還包括了非物質文化遺產那一塊,包括剛剛過去的那種生活方式和少數群體的活態文化,比如民間的一些技藝、絕活,它們都不是冷冰冰的,而是帶情感有溫度的,所以前者不能涵蓋後者。     (/中國文化報)
本條由網友[Gyanendra]提供 2011-10-20 10: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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